投资者保护宣传第8期 | 警惕“原始股”骗局 避免非法集资侵害

2023.08.29 来源:

近期,中国证监会发现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向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等非法集资活动。犯罪分子敏锐地捕捉到投资人的财富增长需求,其通过“原始股”等手段非法集资,严重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与投资人合法权益。

骗局是如何开展的?投资者们如何才能避免上当呢?本期一起揭秘。

一、“原始股”骗局是什么

原始股,顾名思义就是原始的股权,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是股票的一种特殊形态,不具有公开募集性。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发财的代名词,不少财富自由的人士就是通过原始股实现的,于是便有了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以高收益为诱饵,让投资者听闻原始股就产生一夜暴富的憧憬,而实际上,从来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想坐享其成,可能更多的是被骗得血本无归。

这些不法分子和法人代表利用投资者对“原始股”的热衷,恶意混淆沪深两市的“中签新股”概念,混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大搞“原始股”交易骗局。这些公司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原始股认购”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真实案例带你认识“原始股”骗局

案例1:擅自发行股票,高息非法集资

广东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014年4月,该公司由广东某区域性股权市场核准挂牌交易。之后,其在某市召开“定向增资扩股”发布会。

该公司在发布会中声称,其是国内一家专注风力发电的高科技领先企业,产业遍布全国,并于当年5月在某区域性股权市场完成“挂牌上市”。该公司同时声称,此轮通过“股权众筹”方式的定增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开展企业相关业务。在发布会上,公司提出“原始股受让”方案:投资者通过认购“股份”受让相应数量原始股。之后,以投资资金为基数,以3个自然月为期限,逐月按5分息支付,并承诺原始股投资年化收益率68%,相当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约2.25%)的20倍。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起投资人认购狂潮。据有关媒体报道,发布会现场,有500余人签约股权众筹定增协议,该公司收取约1亿元金额。然而,发布会结束不久,该公司便发生兑付危机。两个月后,该公司“跑路”。

案例2:明着澄清,暗里诱人

投资者向女士在一股票论坛中看到一则转让原始股的信息,好奇的她随手点下了下面的链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很大幅的《郑重声明》,称“公司上市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近日发现有机构冒用本公司名义进行股份转让,目前公司只转让第三大股东蒋女士的股份,除此之外没有转让其他任何股东股份……”这引起了向女士进一步了解这家公司的兴趣。

在看过网页之后,她致电公司询问原始股如何购买,原本也只是简单的询问,但当公司说蒋女士的股份已转让完毕后,向女士认定是自己错过了机会,感到很失望。于是,在公司让她留下电话说如果有其他股东转让再通知她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4天后,公司打来电话说有新股东出售原始股,但股价稍高,且数量不多,赚钱心切的向女士最终花费16万元买进了2万股。

过了一段时期,向女士发现公司网页已无法打开,原来的电话却没存下;3个月过去了,网站一直没有打开,她不得不相信自己被骗了。

三、“原始股”骗局甄别方法

(一)牢记“原始股”骗局特点

1、宣称公司将要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诱使投资者购买其股票。

2、宣称发行股票已获政府部门批准,甚至伪造批准文件,骗取投资者购买其股票。

3、以发行原始股的名义与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4、以增资名义或以大股东转让股份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广告、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或高价转让股票。

5、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名义,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6、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一些所谓的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中国办事处未经批准便向社会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7、未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擅自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二)4条防骗秘籍务必收好

1、如果股票发行或者转让采取了广告、发布会、说明会、网络等公开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证监会的核准,如果没有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就可判别是非法发行股票;

2、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投资者应在合法的证券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

3、千万不要相信任何“高额回报”,投资股票要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4、当您遇到判断不清的问题时,可及时向当地证监部门咨询。

内容综合自新金融大数据、东方网、长沙打非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