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市场,“放活”也要“管好”

2021.11.25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近日,生态修复这一新兴市场又迎来重大政策利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政策支持等方面为社会资本描绘了清晰的参与“路线图”。

同时,《意见》也提出,要发挥政府规划管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作用,统一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为社会资本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构建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让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

可以说,《意见》的指向非常明确:既要“放活”,也要“管好”。

近年来,我国投入大量财力为生态“疗伤”,在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开展“蓝色海湾”整治、海岸带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等区域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等,让一片又一片绿水青山重回人们的视野。

然而,我国生态本底脆弱,生态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面对高昂的修复成本,仅靠财政资金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建立市场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是“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企业作为生态系统的最大用户,对生态环境有着最直接、最重要的影响,应当成为生态保护修复的引领者和践行者。尤其是那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企业,更应自觉履行“谁破坏、谁治理”的义务。

当然,谁修复、谁受益。对于那些愿意帮助政府补上生态历史欠账的企业,自当加大鼓励与支持,让其切实享受到生态保护修复的红利。更重要的是,凝聚社会的智慧与力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推动“两山”的转化以及“双碳”目标的实现,让更多的百姓体验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此,《意见》从产权激励的角度,针对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海等不同类型修复项目的企业,推出了一揽子“政策礼包”,释放了最大的诚意,也再次彰显了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

但是,“放活”这枚硬币的另一面是“管好”。只有管得好,才能真放活。生态修复是个专业活儿,对社会资本的专业性、正规性都是考验。要让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政府必须当好管理者、引导者、服务者。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制度、标准规范、市场规则,既让社会资本懂得“该怎么修复、修复到何种程度”,也要令其知晓哪些底线、红线不能碰,引导他们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另一方面,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不断提升企业的生态修复专业水平,培养一批高质量的专业队伍,确保我们的生态修复成色十足,能够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政府、企业、公众都应是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实践者。我们期待在诚意满满的新政呼唤下,生态修复的“一池春水”能被激活,社会的力量能被集结到这场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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