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由来已久,但长期高强度、大规模的矿产开采遗留下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几乎遍及全国,严重影响了区域生态系统。近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多次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公开点名批评部分地区认识不到位,违规审批矿山开采,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绿色矿山创建有名无实、生态修复严重滞后。绿色矿山沦为“问题矿山”,亟待高度关注并破解。
绿色矿山为何成为“问题矿山”。绿色矿山创建频频“爆雷”,生态修复方面出了问题,最终影响创建成效。
首先,标准体系不健全。政府层面缺乏总体规划,现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缺乏可量化的刚性指标、规范的引导评价和明确的奖惩措施,准入和退出评价机制不健全,难以起到刚性约束作用。
其次,协同监管不到位。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评选标准不严、形式主义严重、考核形同过场,虚报瞒报、手续不全、负面清单执行不力、不断逾越“生态红线”者通过层层评审,绿色矿山建设变形走样。
再次,发展格局不协调。企业认知不足,或将绿色矿山简单等同为“绿化”矿山、单纯侧重于植树填坑等末端治理,未理解绿色矿山建设内涵包括生态环境与安全、社会、资源、管理和科技等诸多方面;或片面认为绿色矿山建设在技术研发、设备升级、环境监理等方面会增加企业成本,责任主体意识淡薄,未看到后期创造的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效益将远高于前期投入;或部分认为一旦成功入库就是拿到“免检金牌”,缺乏长期谋划,未认识到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才是企业的源头活水。最后,开采技术与管理水平落后,仍未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导致旧账未了又添新账,“一年绿、二年黄、三年退化严重”现象屡见不鲜。
矿山修复下的绿色矿山应有之义。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治本之策,有效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首先,“绿色”是矿山环境治理修复的底色。自2008年12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正式提出“绿色矿山”概念以来,绿色矿山已不单纯指矿区绿化或复绿、给矿山穿一件“绿衣裳”,而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稳定、损毁土地复垦利用、生态系统功能改善等目标。
其次,既要“绿底”,更要“绿芯”。一方面,矿山修复是涵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矿地和谐、源头管控等在内能够进行自我维护、运行良好的完整生态服务系统,矿山生态修复不仅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评价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矿山修复不仅需要从源头控制、过程治理,严守生态“绿底”,还需要在修复治理中为其注入“绿芯”,才能持续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顺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绿树、蓝绿交织的高品质生活新期待。
再次,既要复绿,更要“富”绿。绿色矿山是未来矿山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和建设矿业强国的有力支撑。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综合利用,加快推进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在强减排条件下实现行业低碳持续稳定发展。通过生态修复后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相对完整的植被覆盖可实现碳源向碳汇转换,对固碳释氧、缓冲气候变化影响、实现“双碳”目标作用巨大。
走好绿色矿山生态发展的路径。生态修复是矿山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已成为行业提质发展绕不过去的必答题。
首先,构建绿色矿山发展新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领航主导作用,做好科学规划,完善标准体系,优化政策体系,落实工作体系,为绿色矿山发展提供充分制度保障。二是完善监管惩罚措施,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推进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执纪执法,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发展合力,有效保障在矿区环境、节能减排、资源利用、企业管理等方面达标建设。三是建立第三方追责问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动履职尽责,确保申报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其次,构建多层次适度激励政策体系。绿色矿山建设不仅是多主体参与的过程,而且是一个长期性、周期性的问题,存在很大的随机性与变动性。因此,仅靠矿山企业自觉远远不够,尚需建立标准体系与奖惩机制,扩大相关政策面向范围,通过税收减免、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对不同级别矿山特别是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同时,加强宣传、双管齐下,充分调动矿企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将“绿色”理念真正植入每一个企业中,贯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乃至闭坑全过程。
最后,建构绿色矿山建设共同体。一方面,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协会支撑、政策保障、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借鉴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健全适当利益调配机制,将绿色矿山创建规划布局纳入当地产业经济发展整体布局,构建包括各级政府、矿业企业、社区、资源消费者等多方参与的多层次运行体系,形成全民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支持绿色矿山发展的良好氛围格局。另一方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勘探、设计、开采、修复等全生命周期中,优化“高效、低碳、环保、安全”的绿色技术体系,将“互联网+”嵌入绿色矿山发展治理全过程。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促进有效创新转化,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