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昨天(15日)表示,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制定的4项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了具体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
4项国家标准分别为《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和《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源头保护与全过程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4项国家标准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
卢丽华介绍,4项国家标准对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出5项基本原则,明确6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指导企业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为矿山企业科学开展复垦修复、提升治理效果和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卢丽华:通过采取减缓保护、预防控制与复垦修复等多种措施,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开采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及时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并提升矿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