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委书记、市第一总山长刘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山长范付中共同签发三门峡市总山长令第1号,今冬明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大会战,进一步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实施。
一要明确各级山体山长,系统开展山体巡查。按照山体调查成果,明确各级山体山长、责任分包单位和巡山员,全面落实山体巡查制度。
二要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强化山体修复治理。全面系统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摸清矿山环境破坏本底,明确治理责任与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力争6月底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任务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个性整改任务“全面清零”,持证矿山“应治尽治”,彻底消除“旧账”,全面达到“边开采、边治理”。
三要做好山体保护规划,科学开发利用山体资源。加快组织编制山体保护专项规划,明确山体保护名录、保护级别、保护范围、法定图则、保护措施、修复治理等,做好规划发布、管理与监督实施。
四要建立山体保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违法行为。建立山体保护工作协调与联合执法机制,对破坏山体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要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做好大会战的跟踪报道、曝光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山长制改革实施工作,共同推进五彩三门峡建设。